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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类商标出售的途径有哪些?

作者:顺飞商标转让网 时间:2023-09-10 08:50:50

当我们好不容易申请商标成功后,这几个问题我们要注意了!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商标转让成功后这六个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一、先使用,后注册部分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商标,可能会先使用,后注册。先使用,后注册的隐患是:虽然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但如果出现商标纠纷,法律将保护注册在先一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是企业在注册、使用商标时很容易陷入的误区,表现为商标是由法人代表申请注册的,但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由公司无偿使用。如果该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并运营,一旦法人代表撤资单飞并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者是法人代表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公司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建议目前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赶紧将商标转让到企业名下,免除后患。

三、超范围使用超范围使用,也是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过程中极易犯的错误。商标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使用,超范围使用的部分必须重新注册,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超范围使用商标的隐患:一是商标使用不受保护;二是既有可能存在侵权情况,一旦发生侵权,所要承担的责任那就可大可小了。

四、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信息商标的字体、图案、注册人名义、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商标申请人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也是我们在商标使用中存在的误区之一。这些商标申请人认为:商标是我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然而,商标注册信息改变后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商标有可能会被商标局撤销。

五、商标使用许可不备案所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理解就是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许可人再次将商标许可给第三人使用,第三人对商标已授权给他人使用的情况并不知情,则原许可使用合同不能约束其使用该商标。企业在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去商标局进行备案,否则今后一旦出现商标许可有关的纠纷时,法律会站在无过错方,会支持无过错一方的诉求。

六、商标注册成功后就高枕无忧了一些企业可能因疏于管理,注册商标到期后未做续展而被商标局撤销。这也是我们在日常使用商标中存在的误区之一。为了更好的保护商标,建议大家委派专人对商标进行管理,及时为即将到期的商标续展。希望大家能在今后注册、使用商标时避免陷入这些误区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将商标在先使用权作如下界定,即在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该商标转让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善意连续地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商标使用人有权继续在原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商标。那么商标在先使用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在他人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有使用的事实这是对使用人的使用时间的要求,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就没有“在先使用”,也无法产生在先使用权,并以此作为侵害商标权的抗辩事由。需要注意的是,使用不仅限于现有使用人的使用,如果曾经发生过业务承继关系的,现有使用人作为承继人的使用当然可以作为本条件中的使用。

2、在先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且使用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者类似在通常情形下,如果在先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在商标图样上不构成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使用商品不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则使用人当然有权继续使用甚至申请注册该商标。

3、在先使用人必须在其商品上连续使用该商标所谓连续使用,就是指在先使用人在其商品上连续不中断地使用该商标。如果在先使用人在他人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曾有使用事实,但无正当理由而中断使用的,不得继续使用该商标。

4、在先使用必须出于善意民法上的善意,通常是指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知情。日本旧《商标法》也规定在先使用人必须为善意,判例和一般观点将此理解为“无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恶意”,日本现行《商标法》采纳了这一观点,在立法用语的选择上以“非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取代了“善意”。英国有判例认为,善意是指被告的行为没有任何欺骗的意图,也没有任何借用他人已取得的良好信誉的意图。

一、简要说明。申请注册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由商标局发给商标转让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的正式法律凭证。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到商标注册大厅领证窗口领取《商标注册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二、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交的书件:

(一)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

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因各种原因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商标注册号。

三、注意事项:

1、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由商标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2、介绍信中的公章名称必须与《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中注册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3、商标注册人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如注册人的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交发照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商标注册证》的,其副本必须是经发证机关年检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四、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03年12月完成,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随着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让自己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选择在美国专利与商标局(USPTO)注册商标。美国对商标的保护比较完善。美国商标有效期也是从注册之日起算10年,美国商标也有连续三年不使用可被撤销的制度。除了这些相同的地方,申请人更需要了解美国商标制度与中国商标制度不同的几个方面。

一是美国采用使用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在美国商标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该商标在美国的使用,针对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即使还没有在美国注册商标,但是该商标在美国本土使用很久了,实际使用商标的一方还是优于意向使用的一方。

二是美国非常强调商标的使用。美国商标在申请时、申请后第56年,以及商标续展时都要求申请人提交商标的使用声明或使用证据。接下来,我们再介绍一下注册美国商标的准备工作。申请美国商标的费用比中国商标要贵好几倍,因此知元商标建议提交美国商标申请前的查询就更加重要,USPTO提供了多种非常详细的查询工具,但其实际使用比较复杂,找我司查询比较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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