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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类商标交易代理哪家强?

作者:顺飞商标转让网 时间:2023-08-24 08:02:49

经历过商标注册的大佬们都知道,这是一个艰巨又漫长的过程,到最后终于把商标注册下来了,以为可以松一口气了,没曾想,后续的维护路程还很长呢。从变更到备案、从追加注册到商标续展...每一项都要具体情况做好准备,尤其是商标续展,如果不及时续展,你有可能就这样丢掉了辛辛苦苦经营多年的商标,所以在这件事上,千万不能大意!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流程:

1、准备资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请求人经盖章或许签字承认的主体资格证实文件复印件;

(3)托付代理的提交《委托代理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交还);

(4)注册证复印件;

(5)请求文件为外文的,还应供给经翻译安排或署理安排签章承认的中文译本。

2、提交请求书件,

(1)直接处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请求。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安排处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负责将请求书件送达商标局。

商标续展注意事项:

1、假如续展请求需求补正的,商标局给请求人宣布补正,请求请求人期限补正。请求人未在规则期限内按请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续展请求不予核准。

2、续展请求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宣布《不予核准告诉书》。直接处理的,将依照请求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递方法发给请求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安排。

3、假如是请求人托付商标代理安排处理续展请求的,商标局将一切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安排。

4、请求书的种类应依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种类填写。

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一定要做好监测和规划,在商标快到期的第一时间做好续展。商标续展是一件相对比较容易的事情,千万不要由于一时的疏忽造成严重的后果。

由于经济的发展,人们也非常重视商标。商标不仅可以发展企业的品牌,而且可以使消费者辨别商品的来源,因此注册商标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正因为如此,商标转让的难度越来越大。商标被拒不仅导致商标注册失败,而且在商标公告期间商标的异议也可能导致商标注册失败。但是,当注册商标受到异议时,我们可以通过商标异议抗辩来驳回商标异议。那么在商标异议抗辩中,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商标异议的抗辩程序是什么?商标异议回复流程:

一、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注册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一般来说,只有经过详细审查,商标异议申请才能被商标局受理。商标局在异议期满一个月后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及有关材料时,将商标异议复印件转让给被异议人,被异议人需要在一个月内作出答复(当然,如果您不想作出回复,则无需准备异议回复申请);

二、商标局收到被申请人的答辩状后,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裁定。一个月内无异议抗辩的,商标局视为被申请人自动放弃抗辩,商标局将异议裁定结果书面送达当事人;

三、商标局对异议商标作出裁定后,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半个月内向商务法官提出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商务法官对商标异议作出裁定;如果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异议,人民法院将对异议作出判决,赚取一定的利润以上是商标异议抗辩程序。但在商标异议答辩前,需要准备好商标异议答辩的相关材料,以保证商标异议答辩的成功。如果我们不知道商标异议答辩需要什么材料。建议在商标抗辩中,选择代理机构准备商标异议材料,以保证商标异议抗辩的成功。

《专利法》规定了,只要够新颖,够有创造性,够有实用性,都可以申请专利。

一、什么是发明创造?

根据新《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什么样的发明创造能拿到专利?

新《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

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即不属于任何在国内外的公共领域中已公开的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实用新型的申请必须在该技术被发表或在任何地方被使用之前,且必须在他人为该项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记载于随后公开的文件前。

2、创造性

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富有美感并能适用于工业设计。应不同且不类似于任何在申请日前公开在国内外出版物发表或在国内外公开使用的设计。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在第1和第2的情形下申请人须在提交申请时说明情况且在申请日两个月内补交相关的国际展览会、学术或技术会议的组织者出具的该技术曾被公开或展示的材料,并确认被公开或展示的日期。在第3的情形下,专利局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在特定时间内上交支持其主张的证明文件。

(二)在中国加入《专利合作协定》之后,在任何成员国进行的国际申请都可作为《巴黎公约》的缔约国在之后的申请中享有优先权的依据。

(三)国际申请必须在专利局经过相关的程序后才能被批准为在中国有效的专利。由于国际申请大部分已经过了实质审查、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开的程序,所以国际申请被批准所需的时间往往短于国内申请的时间。提交至中国专利局的国际申请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资格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1998年12日第一次修订版)第二条的规定,国内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

条件

应具备的条件为:

A、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B、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C、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步骤

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三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非必须程序)。

集体商标的特征分析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享”的特点;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

(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8)地理商标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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