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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类商标交易代理公司

作者:顺飞商标转让网 时间:2022-08-29 08:13:27

一般来说,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转让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事实上,商标转让是需要对商标进行评估的,商标转让过程中商标评估一般程序为:

1.商标转让时,商标评估需要明确此项是否符合企业的服务或商品;

2.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鉴定其商标评估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指导企业进行清查以及填报资产,并搜集各种相关的准备材料;

4.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进行现场检查并核实,了并且对其准备的材料进行验证是否有效合格;

5.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对编制商标评估报告书;

6.商标评估程序中评估机构需要对其商标评估报告书进行内部审查检验是否合乎规则;

7.商标评估程序的最后一步是评估机构将审定后正式的商标评估报告书以及专家鉴定证书和证牌送交被评企业。

商标专用权进行再次转让过程中,可能会牵涉到商标的公证问题,有时会出现不用做公证,商标照常过户成功,也有时会出现不得不公证的现象,那么到底什么情况下要做公证,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做商标公证呢?

1.如果受让方是个人,那么必须要做公证的了;

2.如果转让方是个人,受让方是公司,也可以先不做公证,如果商标局要求做的话再补充做。

3.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公司的话,可以不做公证,可以直接递交申请,如商标局对你们提供资料有怀疑的话,双方需要做公证,补充递交。

一、简要说明商标申请后的查询是指商标申请人自商标注册转让、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提交六个月后,未获得任何信息时对商标办理情况的查询。申请人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行查询,也可以来人或来函免费查询。

二、来人或来函办理商标申请后的查询

(一)来人查询1.查询人可到中国商标大楼,在商标注册大厅查询窗口出示受理通知书或所缴纳商标规费收据复印件及商标图样进行查询。对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办理情况进行查询的,还应提供商标的注册号或申请号。2.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查询的,一般现场告知查询结果;当时未能查出结果的,待查出结果后由商标局函告或电话告知查询人。

(二)来函查询1.随函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或所缴纳商标规费收据复印件及商标图样,并应在信函中写明查询项目、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通信地址,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还应附送身份证复印件。对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办理情况进行查询的,还应写明商标的注册号或申请号。来函请寄: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商标局综合处,邮政编码10005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商标查询字样。2.商标局查出结果后,及时函告查询人。

三、注意事项(一)查询人办理查询业务时,应提交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或复印件。若受理通知书丢失,则须提交缴纳商标规费收据复印件。(二)商标申请人在其商标注册申请或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提交后,若按要求进行过补正或修正,或出现过其他情况,请一并注明,以方便查询。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视为近似商标;

(2)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视为近似商标;

(3)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视为近似商标;(4)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视为近似商标;

(5)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视为近似商标;

(6)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视为近似商标;

(7)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视为近似商标;

(8)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视为近似商标;

(9)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视为近似商标;

(10)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视为近似商标;

(11)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视为近似商标。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对于发展中的任何一家企业而言,商标都是打开市场,树立品牌的有力武器。

品牌是经营者的旗帜,是区分不同产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愿意建百年老店的企业,希望能获得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转让证,保护自己的品牌建设,为自己的商誉积累搭建一个载体。但是,由于商标专用权是一种知识产权,涉及法律规则和他人权利,要取得商标注册证,需要依靠专业服务和申请人的坚定信念。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商标注册证最终取得,一般为18个月左右。

异常和可能的程序包括:异议程序、无效宣告程序、复审程序和诉讼程序,这些程序将持续两年以上。最顺利、最幸运的是那些没有经历这么多手续的人。在我国,目前商标申请的成功率不到46%,也就是说,只有不到46%的申请商标在9个月内通过初审并获得初审公告。其他申请,由商标局决定驳回或者部分驳回,不予公告。

根据本决定,申请人可以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三个月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对取得初步审批公告的46%以下的申请商标提出异议。对已经注册5年的商标,商标局还可以作出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他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也要经过司法审查,即进入诉讼程序。总之,为了取得商标注册证,申请人可以办理异议、无效、复审、诉讼等手续。这充分体现了商标专用权的知识产权特征,这是国家法律赋予的特征。因此,专业知识和经验是非常重要的诚信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公司可以提高成功率,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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