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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商标买卖多少钱?

作者:顺飞商标转让网 时间:2022-06-13 08:30:57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国务院就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出了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及一带一路等扎略的引领,坚持加快完善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坚持统筹国际国内创新资源,争取到2020年,在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知识产权大国地位得到全方位巩固,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奠定坚实的基础。意见的具体内容有以下六点。

第一,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及社会组织管理,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

第二,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第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和注册机制,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推动专利许可制度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国际影响力,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

第四,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规划,拓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渠道,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第五,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机制建设,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援助力度,拓宽知识产权公共外交渠道。

第六,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引导。该意见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体制,更有力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的保护与激励作用提供了制度指引,对作为知识产权重要领域的商标的保护和发展也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对商标权利人来说,优化商标的审查流程与方式,意味着申请商标转让所需的时间大为缩短,这不仅节省了商标注册人的时间,更提高了商标注册人将知识产权转化为财富的效率。同时,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的加强,也将为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提供更严格和更全面的法律保护。

在意见的制度保障下,商标权利人将在更大程度上享有并保护商标专用权,享有商标专用权所创造的品牌效应和财富价值。对国内的商标权利人来说,尤其要认识到商标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国内的品牌在国外遭到抢注的例子已屡次出现,国内公司在开拓国外市场前,首要的事情就是在国外申请注册商标,对自己的品牌加以保护,提前进行商标注册布局,预防商标被抢注的风险。

商标转让除了有商标侵权、商标驳回、商标近似,还有商标共存。那么商标共存与商标侵权又如何认定呢?小编综合整理了下资料给大家参考。商标共存定义:商标共存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不同的主体基于商业目的,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基于商业使用目的被核准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法域内同时合法存在。更简洁一些,即在商业活动中,相抵触商标共存于相同的法域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TO)也给出了相应的定义:不同的市场主体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从事商品销售或服务而不必然影响各自商业活动的情形。从这一定义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TO)对于商标共存的界定是以不同于其他商业主体的商场消费群体作为标准。

“商标共存”可通俗地解释为:两家不同的企业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在没有冲突、不相互妨碍商业活动、不导致公众混淆的前提下共存。构成商标共存的要素分析:

1、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商标共存的首要条件。商标的本质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因此,在使用商标时应当尽量使各自的商标具有显著性,以便与他人商标相区分。但在大环境时代下以及人们的知识水平等的制约,难免会出现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以,就会出现相同或近似商标由不同的商标所有人在同种或近似商品上使用的情形。

2、商标属于不同的主体。在商标共存情形中,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归属于不同的商标所有人。当相同或近似商标归属于同一商标所有人时,则不属于商标共存。商标权本质上是垄断权,商标权人对其所拥有的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商标共存中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如果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为不知名的商标,仅在有限的地域范围或商品上使用,因地域范围不同及产品类别的差异的存在,商标之间并不会引起冲突,也就不存在适用商标共存制度的必要。如果相同或近似商标中仅有一方的商标为知名商标,而另一方的商标为不知名商标,此种情形往往会因在先权利的存在或者具有侵权的可能而不需适用商标共存制度。

4、商标共存不存在混淆的可能。商标共存中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如果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为不知名的商标,仅在有限的地域范围或商品上使用,因地域范围不同及产品类别的差异的存在,商标之间并不会引起冲突,也就不存在适用商标共存制度的必要。如果相同或近似商标中仅有一方的商标为知名商标,而另一方的商标为不知名商标,此种情形往往会因在先权利的存在或者具有侵权的可能而不需适用商标共存制度。

商标侵权定义: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要看是否具备以下四要素:一、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二、行为的违法性;三、损害事实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四、行为的故意或过失。

上述四个要件同时具备时,即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另外,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那么,商标侵权与商标共存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在通过对商标共存和商标侵权的概念以及二者的构成要件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商标共存和商标侵权二者的界线虽然并不十分明显,且二者之间还有很多重合之处,但二者关键的区分就在于商标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混淆可能性是指经营者对任意商标的使用可能使相关公众将不同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误认为来源于同一个经营者或虽能区分商品或服务源于不同经营者,但却可能误认为这些经营者之间存在隶属、赞助、联营、许可或其他经济上的关系。

混淆可能性的判别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公众实际感受性,应当结合相关公众实际感受商标的方式以及商标使用的具体情况以及其对相关公众的影响进行比较。2、商标整体印象。商标产生的整体印象一般具有决定意义,法院在区分商标侵权与商标共存的时候,对商标不应当对各个部分单独进行比较,因为相关公众实际上不可能单独识别和记忆。3、显著性标准。

需要明确的是,一般而言商标的整体印象是由该商标的显著部分决定的,在认定某一商标对其他商标构成侵权时,必须把握显著性这一最基本辨别方式,例如,如果两种商标的圆不同,但颜色搭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认定这一商标构成侵权的。因为,在多数商标中,外形轮廓是改商标区别于其他商标罪显著的方面,那么即使颜色搭配相同,也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因此,在判断商标共存与商标侵权上,必须综合考虑上述三个方面。

商标转让比起商标转让有哪些劣势?大家都知道,想要获得商标一般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商标注册另一种是直接购买一个商标。很多人觉得注册商标的价格比较低,纷纷选择自己注册商标,但是商标注册比起商标转让有哪些劣势呢?

商标注册劣势:

1、注册商标是有一定的失败的风险的商标申请文件从商标局接收之日到可以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的,这个信息输入周期即使在商标局内部也根本无法回避,对外则一般在3~6个月,这还只是商标申请本身的基本信息,也就是通常所讲的查询盲区。

2、审查员主观判断的风险这种风险看似主观因素很强,不能避免。商标局的评审员也有更换的时候,新一批的评审员自然经验和知识都不足。这类的风险不是简单的可以用个什么报告就可以规避的,而且法律也赋予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根据个人理解所行使的自由裁量权。

3、可能存在异议风险商标异议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对已经商标局主动审查并初步审定核准的商标,以《商标公告》方式对外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监督的被动审查的法定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核准的商标持有不同意见并有明确理由的,都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要求撤销初步审定,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创业的过程中,商标转让查询是必备的事情。据统计,有一半以上的人在商标注册查询的时候都被挖过坑。注册商标的时候,出于主观因素你会轻易相信你眼前看到的,但是有时候真的是眼见为实吗?你可能很容易被一些100%通过,免费商标注册的词语吸引住,下面让小编来给你讲讲,商标注册查询的四大误区。

误区一、轻信代理公司的打的廉价幌子;有些人总是会被免费,100%成功之类的服务所诱惑。文字游戏,早已经是行业内的熟练玩法。首先,你自己就要学会拒绝这些词,天下没得免费午餐。识别这些谎言其实很简单,一般太绝对的保证其实就是图谋不轨。你说你申请一个商标,商标局需要收官费,代理公司需要收服务费,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赚钱那就是傻子呀。官费是商标局规定必须收的,所以说免费肯定是假的,正规的申请注册商标的费用也就是一千多块钱。因为商标申请过程是比较繁杂的,所以拥有有强大的法律顾问团队,完整的服务体系,以及收费标准透明的公司是你的不二选择。一些黑心商标代理机构,通过低价的渠道换取了客户的信任之后,往往利用客户对商标注册事务的不了解巧设陷阱,他们或是不查询商标近似情况,或是故意帮助客户取一个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商标名称,利用多种手段令免费注册的商标通不过商标局的审查,随后以商标存在驳回、异议等风险,巧立名目制造事端,或是趁机推销驳回复审等其他商标业务,或是以商标局名义虚构收费项目,通过各种陷阱诈取客户钱财,令企业及个人防不胜防,最终造成时间与金钱的双重损失。

误区二、虚伪项目收费,乱收费;非常多人不了解收费项目,尤其是在传统的代理公司当中,商标注册查询的费用是没有标准的。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几千和几万之间都在做。这个价格差距就在于营销人员的销售能力。手段多种多样,通过保证申请商标一定通过或者用服务跟其他不一样,提高官费和服务费。只要上一查,商标局的官费只有600元,一般你找商标代理公司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500到1000元不等。像有些公司说0元注册商标,是拿了投资人的钱补贴给你,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投资人会有这么傻吗?所以,乖乖的缴纳这1000多块会免去你很多后顾之忧。

误区三、忽略查询商标,让你后悔莫及;不要说商标申请前期工作不重要,这是直接决定了商标申请成功的关键。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前期准备工作没有做好,后期的申请周期长,申请流程复杂,驳回复审难。商标申请顺利的情况下,一年的时间才能拿得到。但是中途一旦有什么问题,两三年的时间都有可能。所以,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重视查询商标,重视查询商标,重视查询商标。查询商标的时候建议选择正规站,现目前商标局或者知识产权商标注册查询。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同时有顾问会帮你做哪些商标类别的建议、商标近似度查询及是否违反了《商标法》。申请商标前未进行查询,导致你申请的商标已经被人注册,这时候你这就只能大写一脸的懵逼!做足功夫,商标成功率迅速飙升(急速上升)到85%以上。

误区四、绑定收费,何来绑定?绑定肯定是要你吸引进来,前面提到非常多的坑;如免费,100%商标申请通过。不管怎样,先把你拉过来再说。拉进来之后呢,下一步陷阱就更多了。如制造假官文,通过各种伪造的商标受理书,商标驳回书,商标证书等来圈你的钱。这一个流程下来,几千块大洋就掉入他们的钱包里面去了。如果商标没有申请成功,驳回通知书将会成为代理机构的筹码扣押在他们那里,顺便来压榨你一笔大洋。反正他不拿给你,你只能多交钱来了事。所以,一个正规的商标代理机构对于一个创业者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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